吉林省能源發展“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第三章 壯大風光氫儲產業,培育現代能源新增長極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2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
目 錄
前 言
第一章 發展基礎和形勢
第一節 發展基礎
第二節 發展形勢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規劃思路
第四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壯大風光氫儲產業,培育現代能源新增長極
第四章 實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設現代能源新中心
第五章 實施靈活電網工程,構筑現代新型電力系統
第六章 實施控煤減碳工程,打造低碳發展新樣板
第七章 實施源網荷儲工程,探索供需匹配新途徑
第八章 實施再電氣化工程,倡導消費轉型新模式
第九章 實施綠氫經濟工程,打造能源發展新引擎
第十章 實施數字能源工程,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
第十一章 實施惠民提升工程,樹立福祉共享新典范
第十二章 實施科技賦能工程,打造創新驅動試驗田
第十三章 實施區域合作工程,打造向北開放橋頭堡
第十四章 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前 言
作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我區能源生產總量約占全國的1/6,外輸能源占全國跨區能源輸送總量的1/3,在保障全國能源供應和經濟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能源也是自治區支柱產業,貢獻了50%以上的工業增加值和稅收,對促進自治區邊疆穩定和經濟繁榮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是推進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施的第一個五年,是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的關鍵起步期。自治區“十四五”能源發展將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兩個屏障”“兩個基地”和“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為打造祖國北部邊疆這道亮麗風景線作出更大貢獻。
本規劃根據國家《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內蒙古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闡明自治區“十四五”能源發展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時期自治區能源發展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也是編制煤炭、電力、可再生能源、油氣、能源技術創新等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實施能源行業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一章 發展基礎和形勢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推進能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能源發展質量不斷提高,轉型發展取得顯著成效。
供應保障進一步增強。初步形成了煤電油氣風光并舉的綜合能源生產體系,全區一次能源生產總量6.5億噸標準煤,為2015年的1.15倍。能源生產總量、煤炭產能、外送煤炭和外送電力等均居全國第一,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地位持續鞏固;新增大型現代化煤礦產能7750萬噸、清潔高效燃煤機組1800萬千瓦,原油和天然氣產能穩定在100萬噸和250億立方米以上,能源保障能力繼續升級;新增5條特高壓外送電通道,電力外送能力達到7000萬千瓦,新增油氣管道里程1911公里。
能源結構進一步優化。新能源成為能源結構調整的主力軍,占近1/3電力裝機和1/5的全社會用電量,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2.7個百分點,自治區成為全國最大新能源生產基地和消納利用地區。推廣能源生態治理,治理沙漠、礦區面積超過20萬畝,庫布齊建成全國最大光伏治沙基地,實現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共贏;推進煤炭、煤電綠色改造,完成1/3生產煤礦綠色改造和6600萬千瓦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清潔發展水平不斷提升。
改革創新進一步推進。蒙西電力現貨市場啟動試運行,多邊交易、大用戶直供交易電量占比超過40%,累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近400億元,共5批次19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項目納入國家試點,能源市場改革持續深化;在全國率先推進通遼風光火儲一體化、烏蘭察布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加快培育能源新模式新業態;率先應用褐煤發電煙氣提水、煤炭地下氣化等新技術,全面推進露天礦無人駕駛、煤礦智能化和智能變電站建設,創新驅動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
能源惠民進一步提升。把精準扶貧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建成光伏扶貧電站165.5萬千瓦,2322個建檔立卡貧困嘎查村從中持續受益,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奠定堅實基礎。實施新一輪農網改造升級、偏遠農牧戶用電升級、邊防部隊通電、抵邊村寨農網建設攻堅等民心工程,更好地滿足了全區各族群眾生活用電需求。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分類推進清潔取暖工作,清潔取暖率超過60%,在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溫暖過冬、持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能源經濟進一步壯大。圍繞改變“四多四少”,推進能源產業鏈向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實施煤炭就地加工轉化增值,煤制烯烴、甲醇產量已居全國首位,簡單挖煤賣煤的粗放型資源開發模式正在改變。依托能源基地建設,推進能源裝備制造和能源新興產業培育,晶硅產能已占到全國1/3左右,礦區運輸、公共交通、市政物流等領域新能源汽車快速替代。能源產業增加值和稅收均占規上工業的50%以上,能源產業成為穩定自治區工業發展的“壓艙石”。
國際合作進一步深化。截至目前,已建成10個對蒙、4個對俄陸路邊境口岸,投運7條至蒙古國南部地區的供電線路,中俄原油管道二線(內蒙古段)如期投產,與周邊國家互聯互通水平進一步提高;各口岸年進口煤炭占全國進口煤炭總量約15%,向蒙古國送電能力達到25萬千瓦,年送出電量13億千瓦時,能源邊境貿易量持續增加;連續舉辦內蒙古國際能源大會,擴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能源合作,能源影響力進一步提升。十四五”規劃
注:〔〕內為五年累計數。
“十三五”期間,自治區能源發展取得顯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能源資源富集與生態環境脆弱并存,能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融合發展不充分;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綠色能源消費比重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近1/3,綠色低碳發展轉型還不充分;能源數字化發展水平不高,大規模消納新能源支撐能力不足,能源管線建設尚未覆蓋所有盟市,亟需補齊能源基礎設施建設短板;能源科技創新投入不足,創新能力不強,原創性科技成果不多,亟需加速趕上高質量發展要求;鼓勵綠色能源消納利用、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發展的政策體系還不健全,重點領域體制機制改革有待深化。
第二節 發展形勢
從國際層面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地緣政治對能源供給影響持續加大。從國內層面看,“十四五”時期我國將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將全力推進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施,對能源提出更高質量的發展要求。從自治區層面看,“十四五”是推動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開花結果的關鍵時期,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建設要揚帆啟航,自治區能源發展將面臨以下挑戰:
能源供應保障責任重大。國家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對我國“十四五”及未來更長時期經濟發展戰略和路徑做出的重大調整完善。自治區能源資源和區位優勢獨特,在雙循環發展格局下,能源供應保障壓艙石作用將愈發重要,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區域布局優化調整、社會民生持續改善等也對能源發展提出更高要求,能源產業面臨從“保供應”轉向“保供應與促發展并重”的挑戰。
綠色低碳轉型任務艱巨。為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我國能源發展必將加速綠色低碳轉型,風光等新能源將迎來跨越發展期,能源系統亟需加快適應和調整。自治區幅員遼闊、風光資源豐富,是大規模開發新能源首選區域。同時,自治區也是化石能源生產消費大區,煤炭消費占比高,二氧化碳排放大,碳減排壓力大、任務重,能源結構調整緩慢,已直接影響經濟后續發展,能源行業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
發展模式升級挑戰嚴峻。能源發展正由主要依靠資源投入向創新驅動轉變,以智能化為特征的能源利用新模式、新業態快速發展,區域式、分布式供能系統越來越多用于滿足新增用能需求。當前,煤炭和煤電等傳統能源產業仍是自治區主導產業,簡單挖煤賣煤的粗放型資源開發模式仍在繼續,需要堅定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要千方百計推動產業鏈往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方面狠下功夫。
創新驅動發展面臨不足。科技創新是引領發展第一動力,新興能源技術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迭代,推進體制和發展模式創新,培育形成新產業和新業態,為能源行業帶來全面變革。自治區能源產業創新基礎不強、創新能力不足、原創成果不多,需要抓住世界能源新技術突破有利時機,發揮能源基地建設應用優勢,提升能源產業創新鏈整體效能,形成創新驅動發展新局面,塑造能源發展新優勢。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觀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遵循“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牢牢立足“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的戰略定位,以建設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為總體目標,圍繞自治區第十一次黨代會提出的“兩率先”“兩超過”目標,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清潔用能需求為根本目的,以促進碳達峰、碳中和為工作重點,統籌發展和安全,著力壯大能源新型產業,著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著力補齊能源技術短板,著力培育能源新型業態,著力提升能源普遍服務,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全力做好現代能源經濟這篇文章。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安全可靠。鞏固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地位,圍繞煤電油氣安全穩定供應,強化能源兜底保障能力,提升能源供給質量,穩定能源外送能力,構建安全可靠的能源供應保障體系,夯實全國能源供應保障的“壓艙石”。
堅持綠色低碳。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探索能源開發和生態保護相融合發展新路徑,以更大力度、更強措施推進能源消費結構調整、利用效率提升、新型產業培育,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用能模式,推動實現碳達峰目標。
堅持創新驅動。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加強能源領域科技創新,塑造能源發展新優勢。深化能源領域關鍵環節改革,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增強發展活力,促進能源持續健康發展。
堅持開放合作。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擴大清潔能源配置范圍,深化區域能源供給和產能技術合作。推進與周邊國家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深化能源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提升能源貿易質量,構建開放發展格局。
堅持民生共享。補齊城鄉能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短板,提升能源保障能力、產業支撐能力和普遍服務水平。將能源發展和惠民共享有機結合,建立能源開發利益共享機制,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三節 規劃思路
自治區“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基本思路是:實現“一個目標”、推進“三個轉型”、打造“四大產業”、實施“十大工程”。
“一個目標”就是要建成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依托通遼市和鄂爾多斯市兩個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城市建設,在能源生態融合發展、綠色能源保障供應、多種能源綜合利用、新型產業培育壯大和能源發展創新驅動等領域取得突破、作出示范,推動自治區由化石能源大區向清潔能源大區轉變。
“三個轉型”就是要著力推進綠色、數字、創新轉型。把綠色低碳作為調整能源結構主攻方向,筑牢碳達峰基礎,優化生產布局,促進能源開發和生態保護相融合;發揮好煤炭、煤電安全保障兜底作用,大規模開發利用新能源,主要由新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大幅提升新能源占比,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促進能源發展“綠色轉型”。以數字賦能為方向,加快“云大物移智鏈”等信息技術與能源深度融合,提升能源行業治理現代化水平;加快能源數字資源整合,壯大能源數字產業,推動能源數字經濟發展,促進能源發展“數字轉型”。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加快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傳統企業,提升能源產業創新發展效能;深化能源領域關鍵環節改革,加快體制機制、商業模式創新,促進能源發展“創新轉型”。
“四大產業”就是著力打造風能、太陽能、氫能和儲能等四大新型能源產業。依托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建設,搶抓碳達峰、碳中和帶來的難得機遇,結合巨大市場需求,以豐富的資源和廣闊的市場吸引新型能源產業,引進行業領軍企業,發展新能源裝備制造業和運維服務業,壯大風光氫儲四大產業集群,推動新能源產業從單一發電賣電向全產業鏈發展轉變,打造全國乃至國際新能源產業高地。
“十大工程”就是著力實施新能源倍增、靈活電網、控煤減碳、源網荷儲、再電氣化、綠氫經濟、數字能源、惠民提升、科技賦能、區域合作等十項工程。
第四節 發展目標
——能源安全保障。保持能源供應穩步增長,能源綜合生產能力達到8.2億噸標準煤,其中,煤炭產量穩定在10.5億噸左右,發電裝機達到2.71億千瓦。
——能源結構優化。煤炭消費實現零增長,消費占比降低到7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新能源裝機比重超過50%。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占比達到35%。新增非化石能源裝機占全部新增裝機60%以上。
——能源效率提升。能耗強度比2020年下降1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不低于國家目標要求,支持有條件盟市率先實現碳達峰。煤電機組供電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時305克標準煤以下,靈活調節電源占比超過11%。
——能源創新變革。能源研發投入強度實現倍增,氫能、大規模儲能、碳捕集封存等重大關鍵技術應用率先突破,全區能源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邁上新臺階。
——能源惠民服務。城鄉居民生活人均用電量提高到900千瓦時以上,管道天然氣覆蓋66%以上旗(縣、區),清潔取暖覆蓋率超過80%,以“獲得電力”為代表的能源普遍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到2025年,能源走出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初步建成。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全面升級,能源綜合生產能力、外送煤炭和電力繼續位居全國第一,國家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地位更加鞏固。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基本形成,能源開發與生態融合發展,清潔能源滿足80%以上新增用能需求,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生態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碳達峰基礎基本筑牢。能源行業發展質量明顯提升,風光氫儲產業和數字能源經濟初具規模,能源研發投入顯著提高,創新驅動發展力量更加強大。能源惠民利民水平顯著增強,能源開發收益惠及更多群眾,能源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繼續提升,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清潔用能需求得到更好滿足。
到2035年,自治區全面建成國家現代能源經濟示范區,能源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實現和諧共融,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全面建成。能源發展綠色、數字、創新轉型全面形成,能源行業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風、光、氫、儲成為自治區新主導產業,全國現代能源供給中心全面建成。碳排放總量達峰后穩中有降,城鄉能源基礎設施發展差距顯著縮小,能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能源發展紅利共享邁出堅實步伐。
第三章 壯大風光氫儲產業,培育現代能源新增長極
搶抓新能源跨越發展有利契機,推動自治區能源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著力打造風能、光伏產業集群,扶持培育氫能、儲能產業集群,形成技術先進、競爭力強、規模體量大的風光氫儲裝備制造產業集群。
著力打造風能產業集群。利用自治區風能資源優勢,充分發揮大型風電基地建設帶動效應,促進全區風能產業發展。圍繞風電裝備制造,聚焦風機塔筒、發電機、齒輪箱、軸承、葉片材料等關鍵零部件生產和風電廠咨詢、建設、運維等技術服務,加快引進國內技術領先企業,打造集研發、制造、設計、咨詢、服務為一體的風能產業體系,形成以呼包鄂、通遼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為龍頭的風機制造與運維服務產業。聚焦風電核心技術突破,加快國內產業鏈匯集,在呼和浩特市構建自主化技術聯合創新中心,通過創新鏈帶動供應鏈。到2025年,主軸承、齒輪箱、發電機、葉片材料等關鍵零部件實現本地化配套生產,風機整機制造能力達到5500臺套,可以滿足80%以上本地建設需求,風機制造產業規模達到1000億元。
著力打造光伏產業集群。重點依托“光伏+生態治理”和“光伏+生態修復”發電基地建設,促進光伏全產業鏈發展。以硅產業布局為核心,吸引光伏制造、電站運維、設計咨詢、技術培訓等龍頭企業落戶自治區,支持單晶硅、多晶硅生產向下游硅片、電池、組件方向拓展,鼓勵薄膜、聚光等太陽能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發應用,補全智能逆變器、先進運維等配套設備制造,推進電子級晶硅生產,促進全區光伏產業全面升級,形成以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為龍頭的光伏裝備制造產業。到2025年,晶硅材料生產規模占全國的40%以上,太陽能電池組件產能達到300萬千瓦,可以滿足80%以上本地建設需求,光伏制造整體產業規模達到1000億元。
扶持培育氫能產業集群。利用自治區風光制氫成本低和礦用重卡應用廣優勢,依托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建設,帶動氫能產業發展。聚焦新能源高效制氫、氫氣純化、氫氣儲運、車用燃料電池及關鍵材料和燃料電池整車關鍵技術等方向,引進行業領軍企業,開展氫能領域關鍵技術攻關,提高關鍵零部件制造技術水平,發展新能源大規模制氫、氫能裝備制造、儲運和加注基礎設施建設、氫燃料電池整車制造。形成以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為龍頭,其他地區協調發展的氫能制取和燃料電池零部件制造產業,打造“制運儲用”一體化氫能產業集群。到2025年,氫能關鍵核心零部件實現本地化生產,氫能產業總產值力爭達到1000億元。
扶持培育儲能產業集群。結合新能源基地建設、偏遠地區供電保障、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電網靈活性提升等對儲能的大規模需求,圍繞正負極材料、電解液、電芯制造、電源集成等儲能關鍵材料和零部件制造,引進掌握核心技術的企業,發展電化學儲能、壓縮空氣儲能、飛輪儲能、電磁儲能、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等先進裝備制造,打造儲能制造全產業鏈,形成以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為龍頭的儲能裝備制造與技術研發服務產業。到2025年,儲能裝備生產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時,儲能核心部件完全實現就地生產,形成1000億元產值的儲能制造產業集群。
專欄3 風光氫儲產業集群
風能產業集群:重點建設包頭稀土高新區,包頭固陽和達茂旗、通遼高端裝備制造產業園,烏蘭察布現代能源創新示范園區,烏蘭察布零碳產業園區,鄂爾多斯零碳工業園區,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風電關鍵零部件制造及整機制造基地。
光伏產業集群:重點建設包頭昆區和土右旗、呼和浩特太陽能產業園區等晶硅材料生產基地以及鄂爾多斯等光伏裝備制造項目。
氫能產業集群:重點建設呼和浩特氫能技術研發基地,包頭氫冶金、氫化工產業鏈及燃料電池整車研發制造基地,烏蘭察布和鄂爾多斯氫能產業園,烏海氫燃料發動機氫能裝備制造等項目。
儲能產業集群:重點建設包頭、烏蘭察布、鄂爾多斯、烏海等儲能及動力電池裝備制造項目。
第四章 實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設現代能源新中心
聚焦“兩率先”“兩超過”目標任務,堅持集中和分布開發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納并舉,實施新能源倍增工程,推進新能源大規模高比例開發利用。到2025年,在全國率先建成以新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給體系,新能源裝機規模達到1.35億千瓦以上,新能源裝機占比超過50%,年減排二氧化碳2億噸左右,為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做出貢獻。
推進新能源基地化建設。統籌新能源開發與草原生態保護,嚴守自治區“三區三線”,自然保護區、生態脆弱區、生態功能區原則上不再新建風電和光伏項目。重點打造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和內蒙古東部的通遼市等地區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在邊境沿線推進風電集中連片開發,建設一批百萬千瓦級風電項目。實施沿邊風光帶、沿黃綠能走廊、沙漠光伏亮點、煤礦采空區綠色建設行動,新上光伏電站優先布局在邊境沿線、沙漠戈壁、荒漠半荒漠地區,重點在庫布齊、烏蘭布和、騰格里、巴丹吉林、毛烏素沙漠和渾善達克沙地推進大規模“光伏+生態治理”建設,鼓勵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鄂爾多斯市等地區在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推進“光伏+生態修復”項目建設,構建新能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協同融合的發展格局。
推進新能源分布式開發。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老舊城區改造,在公路沿線服務區和邊坡、醫院、學校、新建樓宇等地,鼓勵開發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推進新能源發電自發自用和就地消納。鼓勵工業企業和園區開發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牧區建設“農光互補”“林光互補”“牧光互補”等分布式光伏電站,結合供電和供熱需求推進風光農牧互補綜合能源項目建設,鼓勵自發自用,助力鄉村振興。在呼和浩特市、通遼市、烏蘭察布市和鄂爾多斯市等地區,鼓勵聚合可調節負荷資源、儲能和分布式新能源,發展供需智能互動的虛擬電廠,促進新能源消納利用。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納直接交易機制,破除制約分布式發電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擴大新能源外送規模。提升電力外送通道新能源電量占比,在保障華北、華東地區電力穩定供應基礎上,提升綠色電力供給能力。擴大鄂爾多斯市、錫林郭勒盟、通遼市等地區已建特高壓電力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規模,提升新能源外送比重。在托克托、上都、岱海等500千伏“點對網”外送通道中新增配套新能源,將原有純煤電外送通道改造為高比例新能源電力外送通道。結合中東部地區綠電需求,新建一批輸送高比例新能源的綠色電力通道。
推進生物質能綜合應用。以高效清潔利用為重點,推動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垃圾焚燒發電、沼氣直接利用和生物天然氣等多種形式的生物質能綜合應用。在黃河沿線、呼倫貝爾市、興安盟和通遼市等農林生物質資源豐富地區,有序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圍繞垃圾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鼓勵重點城鎮開展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在農作物秸稈、畜禽養殖廢棄物、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有機廢水量較大地區推進大中型沼氣發電項目建設,推廣戶用沼氣、聯戶沼氣和生物天然氣示范項目,帶動農村有機廢棄物處理、有機肥生產消費和清潔燃氣利用的新興產業,支持鄉村振興發展和農村能源革命。到2025年,生物質發電裝機(含熱電聯產)達到60萬千瓦,生物天然氣年產量達到2億立方米。
專欄4 新能源倍增工程
黃河幾字灣大型風電基地:充分利用黃河幾字灣地區豐富的風能資源,在呼包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等盟市的邊境沿線、荒漠地區規劃建設大型風電基地。
光伏生態治理:充分考慮系統接入、生態保護等因素,在庫布齊沙漠、烏蘭布和沙漠、騰格里沙漠等地區規劃建設光伏治沙基地,在采煤沉陷區、露天礦排土場建設礦區光伏生態治理項目。
新能源外送基地:在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廟至山東等既有特高壓外送通道增配一批新能源基地;積極推進蒙西至華北、華東地區等外送通道建設,推動新能源基地建設,實現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
分布式項目:因地制宜在全區推進建設一批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項目。
生物質能綜合應用:在黃河沿線、呼倫貝爾市、興安盟和通遼市等農林生物質資源豐富地區有序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
第五章 實施靈活電網工程,構筑現代新型電力系統
圍繞新能源大規模發展和電力安全保障,實施靈活電網工程,推進電源靈活性提升、主干網架結構優化、區域供電系統重構、靈活交易調度機制應用,率先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
大力提升電源靈活性。按照“應改盡改”原則,積極推進燃煤機組靈活性改造,實現燃煤機組由主體保障功能向提供可靠容量、調峰調頻等輔助服務功能轉型。重點實施燃煤熱電機組靈活性改造,推進熱電機組“熱電解耦”運行,鼓勵30萬千瓦級以上純凝機組實施靈活性改造,推進自備燃煤機組參與系統調峰,并具有不低于20%機組額定容量的調峰能力。推廣“新能源+儲能”建設模式,新建新能源電站按照不低于裝機容量的15%(2小時)配置儲能,鼓勵存量新能源電站配置一定規模儲能設施。在電網末端、工業園區、供電中樞、能源基地等推進儲能規模化應用,提升系統運行靈活性。根據調節能力實際需要,合理布局抽水蓄能電站建設,重點加快赤峰芝瑞抽水蓄能電站建設,推進包頭美岱、烏海、烏蘭察布豐鎮等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做好興安盟索倫抽水蓄能項目儲備工作。
優化調整電網網架。加快升級區內骨干電網網架,重點圍繞滿足負荷增長、適應大規模新能源接入、匯集、送出和消納需要,構建結構清晰、分區合理、網架堅強、運行靈活的蒙西和蒙東電網500千伏主干網,探索應用柔性直流或直流背靠背實現區內電網異步互聯,著力解決電網結構性問題,提升新能源消納送出能力。加快500千伏、220千伏電網向末端延伸,推進匯集大規模新能源的局域電網建設,著力解決局部供電不足問題,提升局部電網自我保障能力,形成局部自我平衡、分區相互救濟、上下相互支援的多層次供電體系。
推進電網智能化建設。推進智能作業、智能監測、智能巡視等新技術應用,提升電網裝備智能化水平。推進配電自動化建設,實現配電網運行的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提升配電網多元化供電服務承載能力。推進電力系統數字化建設,構建智能電網大數據平臺,加強數據管理和應用,提升智能化運行效率。以呼包鄂為重點打造智能電網綜合示范區,其他盟市因地制宜開展特色示范,以點帶面推動智能電網建設有序推進。
建立靈活調節機制。加快構建智能化電力調度,提升大電網運行調度水平、多種能源協同互補能力、發電單元與用電終端之間快速交互能力,建立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的電力調度運行體系。加快完善電力現貨、電力容量、輔助服務等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機制,通過市場形成合理價格信號,引導形成靈活性電源參與調峰,需求側靈活響應,電動汽車和電供暖等可中斷負荷靈活用電的智慧高效供需互動模式。鼓勵聚合蓄熱式電鍋爐、智慧樓宇、智能家居、用戶側儲能、工商業負荷等可調資源,推動綜合能源服務、輔助服務供應商、能源聚合商等多元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交易,打造虛擬電廠生態體系,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調節能力,到2025年,構建最大負荷3%的需求響應資源庫。
專欄5 靈活電網工程
電源靈活性提升:優先推進呼包鄂、通遼市等地區火電靈活性改造,全區力爭完成火電靈活性改造規模3000萬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電站:加快建設赤峰芝瑞抽水蓄能電站,推進包頭美岱、呼倫貝爾牙克石、興安盟索倫、烏蘭察布豐鎮、烏海等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
優化電網結構:蒙西電網共新增線路超過3萬公里,新增主變9000萬千伏安以上,重點建設寧格爾—巨寶莊、甘迪爾—川掌、河套—祥泰—千里山等輸變電加強工程。蒙東電網共新增線路超過3萬公里,新增主變3500萬千伏安以上,重點建設巴林—金沙—阜新(內蒙古段)、平川、東山、寧城、珠日河、鋁都—平川等輸變電工程。
電網智能化建設:推進通遼奈曼500千伏變電站、滿洲里500千伏變電站、向德(烏蘭布和)220千伏變電站、烏蘭察布東宇220千伏變電站等智能化改造,提升電網智能化水平。
建立靈活調節機制:提高電力調度系統智能化水平,提升大電網的調度水平;完善電力現貨、電力容量、輔助服務等要素的市場化配置機制,提升電力需求側響應能力。
增量配電網建設:繼續推進鄂爾多斯市達拉特經濟開發區等已納入試點的增量配電網示范項目建設。
第六章 實施控煤減碳工程,打造低碳發展新樣板
圍繞重要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和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實施控煤減碳工程,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深入推進節能降耗、實施差異化節能降碳機制,全力打造低碳發展新樣板。
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落實最嚴格草原生態環境保護制度,草原上不再新建煤礦。根據國家和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統籌生態環境承載力和煤炭資源賦存條件,優化提升鄂爾多斯市煤炭產能,保護性開采烏海市、阿拉善盟等地區稀有煤種。繼續淘汰落后產能,分類處置60萬噸/年以下煤礦,鼓勵通過產能置換釋放優質產能,引導資源向優質產能聚集,“十四五”期間,全區煤炭產能、產量動態穩定在13億噸、10.5億噸左右。
深入推進節煤減碳。嚴控煤炭消費增長,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最大限度以電力、新能源等清潔能源替代民用散煤。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就地轉化率和精深加工度。加快推進存量煤電機組節能改造,持續降低發電煤耗。嚴格控制燃煤機組裝機規模,加大落后燃煤機組淘汰力度,合理安排已納入規劃的煤電項目建設投產節奏,廣泛拓展新能源場景應用,在保障電力供應安全的前提下,考慮進行燃煤機組增量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推進低碳、零碳、負碳技術應用,在烏蘭察布推進零碳(低碳)園區示范建設,率先開展興安盟阿爾山、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新區、錫林郭勒盟白音高勒、烏海市APEC等智慧零碳小鎮試點示范,在鄂爾多斯市探索開展碳捕集與封存示范工程。圍繞化工、鋼鐵、電廠、有色金屬、煤炭開采等余熱資源富集行業,開展余熱發電、余熱供暖,提高系統綜合能效,減少煤炭消費。“十四五”期間,煤炭消費實現零增長,煤炭消費占比降低7.9個百分點。
實施差異化節能降碳機制。以化石能源為重點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鼓勵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費,支持各盟市超額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推進差異化節能降耗減碳,重點生態功能區率先實現碳達峰,服務業集聚地區碳排放總量“近零”增長,重點用能地區實現碳排放強度“近零”增長。
專欄6 控煤減碳工程
合理控制煤炭開發強度:開展落后產能退出行動,關閉退出產能1000萬噸以上,通過產能置換方式新增優質產能。
推進節煤減碳:力爭完成燃煤電廠節能改造2000萬千瓦、淘汰落后機組95萬千瓦左右,加快推進蒙能金山熱電廠、京能集寧二期熱電聯產等自用煤電項目建設。建設烏蘭察布零碳(低碳)園區示范項目,興安盟阿爾山、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新區、錫林郭勒盟白音高勒、烏海市APEC等零碳小鎮示范項目。
第七章 實施源網荷儲工程,探索供需匹配新途徑
充分發揮新能源資源富集優勢,圍繞負荷需求增長,實施源網荷儲工程,通過優化整合電源、電網、負荷資源要素,創新電力生產消費模式,探索供需匹配新途徑。
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以保障電力供需平衡為切入點,在負荷增長快、新能源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優化整合電源、電網和負荷等資源要素,輔以儲能、“云大物移智”等技術手段,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在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二連浩特市等電網相對薄弱地區,以保障地區清潔可靠供能為出發點,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工程建設,降低對大電網電力需求。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等負荷規模大、新能源資源條件好的地區,利用可再生能源資源,配置一定規模儲能設施,調動需求側響應積極性,實施源網荷儲一體化,提高新能源就近消納能力。在工業園區,支持分布式電源開發建設和就近接入消納,結合增量配電網建設,以源網荷儲一體化模式開展工業園區綠色供電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和企業開展新能源電力專線供電試點,實現新能源就地就近開發消納。結合堅強局部電網建設,在呼包鄂等地區推進源網荷儲一體化建設,實現局部電力就地就近平衡,保障地區清潔可靠用能。
推進風光火(儲)多能互補建設。結合新能源資源條件、互補特性和市場需求,合理優化電源規模、結構與布局,因地制宜實施存量風光火儲多能互補,積極探索增量風光儲多能互補。在新能源資源較好的輸電通道起點地區,根據受端市場需求,充分發揮和改造挖掘配套煤電調節性能,配置一定規模的新能源與儲能項目,實施存量風光火儲多能互補建設,提升新能源輸電比重。
專欄7 源網荷儲工
源網荷儲一體化工程:建成投產烏蘭察布源網荷儲示范項目;結合工業園區建設,在全區范圍內推進一批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
風光火儲一體化工程:建成通遼風光火儲一體化示范項目,在新能源資源富集地區推進一批風光火儲多能互補一體化示范項目。
第八章 實施再電氣化工程,倡導消費轉型新模式
以能源消費轉型為導向,實施再電氣化工程,推進工商業電能替代,因地制宜發展電供暖,加大充放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加快構建清潔、低碳的新型能源消費體系,倡導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到2025年,層次更高、范圍更廣的新型電力消費市場初步建成,電氣化水平顯著提高,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0%以上。
加快推進交通能源“以電代油”。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現有加油、加氣站擴建充換電基礎設施。完善電動汽車、電網雙向供電交易機制,在呼和浩特市等重點城市開展V2G試點示范。推進礦區、園區鐵路集疏運系統建設,實施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提升鐵路電氣化率,加快推進機場廊橋岸電系統應用,促進交通運輸“以電代油”。到2025年,建成各類充電站超過100座,充電樁超過4萬個,初步形成以城鄉公共充電網、礦區專用充電網、高速公路充電網為主的分層協同充換電基礎設施網絡,滿足1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運行需要。
加快工商業領域再電氣化進程。以包頭市、通遼市、鄂爾多斯市等地區重點工業園區為試點,實施能源綜合利用升級改造行動,打造“統一供應、多能協同、梯級利用”的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園區,實現冷、熱、電、氣、汽等用能需求集中供應。在包頭稀土高新區、鋁業園區,鄂爾多斯達拉特、鄂托克經濟開發區開展工業電能替代示范,推進工業電鍋爐、電窯爐、熱泵應用,推廣新增熱負荷電能替代。在采礦、食品加工、裝備制造等領域推廣使用高效電動工具,實現電能高效利用。在餐飲領域,推進沿街商鋪“瓶改電”,建設全電街區和全電食堂,支持電能用戶參與電力市場。
穩步推進清潔電取暖。堅持“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原則,在熱力管網無法達到的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或生態環保要求較高區域,推廣應用電鍋爐、熱泵、分散式電采暖。開展綠色社區建設行動,在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廣應用電鍋爐、熱泵、太陽能集中供熱。在呼包鄂推進清潔供暖示范城市建設,在內蒙古東部地區加快探索高比例清潔能源電供暖示范。在農村牧區推廣電采暖替代,打造一批清潔取暖示范項目。到2025年,新增電供暖面積超過2000萬平方米。
專欄8 再電氣化工程
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呼包鄂中心城區及周邊礦區、烏蘭察布市中心城區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清潔電取暖:建設呼和浩特市武川縣、包頭市達茂旗和固陽縣、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興安盟科右前旗、烏蘭察布市卓資縣、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巴彥淖爾市五原縣、二連浩特市等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項目。
第九章 實施綠氫經濟工程,打造能源發展新引擎
將氫能作為實現自治區新舊動能轉換的重要途徑,實施綠氫經濟工程,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布局,提高制、儲、運、加一體化配套服務能力,形成與產業發展相適應、與推廣應用相協調的發展格局,建設國家綠氫生產應用示范基地,打造能源發展新引擎。
大力推進制氫產業發展。充分利用自治區豐富的新能源資源,以風光氫儲產業集群發展為基礎,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有較明確氫氣消納市場地區,以風光氫用一體化方式布局可再生能源制氫項目,推動可再生能源制氫規模化發展。優先在大型工業企業聚集地區及氫能應用示范區推廣制氫項目。按照能收盡收、能用盡用的原則,充分利用焦爐煤氣、氯堿化工尾氣等工業副產氫資源,以烏海市及周邊地區為重點,大力推進工業副產氫氣回收提純利用,拓展氫源渠道。將鄂爾多斯市、烏海市培育成綠氫和藍氫生產基地,構建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氫能供應保障體系。到2025年,全區綠氫年生產能力達到50萬噸左右。
加快推進氫氣儲運加基礎設施建設。以產業發展和氫源保障為基礎,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科學規劃布局加氫站,加快氫能儲運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由點及面、由專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際發展思路,優先在呼包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等地建設礦用重卡、城市公交、環衛、物流專用加氫站,鼓勵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和加氫站一體化建設及運營商業模式,實現“車站聯動”健康運營。開展氫/油、氫/氣、氫/電合建模式試點,支持企業利用自有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改擴建加氫合建站。有序推進城市和城際公共加氫站網絡布局建設,依托高速公路網絡,在有條件的服務區配套建設公共加氫站等基礎設施。開展更高壓力的氫氣長管拖車運輸和液氫運輸示范,提高氫氣輸送效率,適時開展區域性氫氣輸運管網建設和運營示范,探索高效智能氫氣輸送管網的建設。到2025年,建成加氫站60座。
加快推廣氫能應用。結合氫能產業發展需要,積極推進氫能在交通、冶金、發電等領域的推廣應用,探索氫能多元化應用途徑。支持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地區的礦區和工業園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及氫能礦用重卡綜合應用示范,重點是載重31噸以上的礦用重卡。加快城市公交、市政環衛、郵政物流、機場巴士等公共領域燃油車淘汰速度,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及公共機構逐步加大氫能汽車使用規模。積極探索低成本氫能在鋼鐵、冶金、煉化等行業作為高品質原材料的應用,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開展氫能—冶金、氫能—化工耦合利用示范,有效降低工業領域化石能源消耗。因地制宜布局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系統,在園區、礦區等地區探索開展以氫為核心的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在偏遠農村牧區開展燃料電池分布式電源示范應用。
專欄9 綠氫經濟工程
可再生能源制氫:建設包頭市達茂旗風光制氫示范項目,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鄂托克前旗、達拉特旗、烏審旗風光制氫示范項目。
氫氣儲運和加氫站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地區加快加氫站建設。
氫能應用項目:推進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地推廣應用燃料電池重卡。
第十章 實施數字能源工程,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
搶抓數字經濟發展機遇,實施數字能源工程,推動能源與現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推進能源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能源全環節數字化改造,培育數字能源新業態,提升能源數字價值創造能力,將自治區打造成為全國領先的數字能源經濟典范。
推進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能源生產、儲運、消費領域智能傳感器、智能終端的建設布局,加強數字化硬件支撐,實現各類資源可觀、可測、可控與靈活互動。建設5G、光纖能源數據信息傳輸專網,加強能源信息通信能力建設,鼓勵能源企業共享桿塔等設施,推進通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提高能源信息網絡覆蓋面積。適度超前建設能源信息數據中心,實現能源全領域數據共享、增值變現、能源交易等業務創新發展。到2025年,覆蓋全區的能源數字化基礎設施基本建成,能源數據資產化管理體系基本建成。
推進能源系統數字化改造。推進“云大物移智鏈”等現代信息技術、先進通信技術在能源生產領域的應用,實現能源生產質量效率優化。推動能源開采崗位機器人替代、生產過程智能控制、供應鏈條智能決策,全面建設智慧煤礦、智慧電廠、智慧油氣田,推進以信息化、自動化、互動化為特征的智能電網、氣網、熱網改造建設,實現能源供需智慧友好互動和“源—網—荷—儲”協調發展。到2025年,建成呼包鄂能源數字化轉型示范工程和蒙西電網數字化轉型示范工程;產能300萬噸/年以上大型煤礦全部實現智能化改造,煤礦井下高危崗位機器人替代達到1/3以上,風電場、太陽能電站智能化程度達到較高水平,電網完成智能電網改造,油氣管網、熱網全面實現實時在線監測,基本普及水、氣、熱、電智能終端表計。
著力培育數字能源新業態。充分發揮數據的關鍵生產要素作用,扶持培育數字能源新模式新業態,為能源經濟帶來增量發展空間,形成拉動自治區能源經濟發展新動能。構建智慧能源大數據平臺,實現能源項目建設、運行、安全“數字一張網”,提升能源行業公共服務和治理現代化數字化水平。積極推進能源產業與信息、交通、房地產等行業深度融合,推進電動汽車智能充放儲一體化、儲能設施共享等“能源+”共享經濟模式發展。推進能源數據資源資產化應用,規范能源數據格式。充分挖掘能源數據經濟附加值,為政府和企業提供城鄉發展、區域經濟集聚、企業復工達產、產業鏈上下游景氣等能源數據咨詢服務。到2025年,培育數字能源經濟相關企業超過30家,數字能源經濟增加值超過500億元。
專欄10 數字能源工程
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能源數據中心、數據傳輸網絡等數字化基礎設施建設。
現代化治理水平:推動錫林郭勒盟特高壓能源電力協同運營與共享服務平臺、烏蘭察布市能源智慧城市和數字能源項目建設,適時推動其他盟市實施能源數字化工程。
第十一章 實施惠民提升工程,樹立福祉共享新典范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實施惠民提升工程,完善城鄉能源基礎設施,提升能源有效供給水平,推進城鄉能源公共服務均等化,完善開發收益分配機制,推動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成果更多惠及自治區百姓,樹立福祉共享新典范。
加快城鄉配電網改造升級。圍繞架構不合理、電壓不達標、重過載嚴重等突出問題,推進自治區城鎮配電網改造升級,推廣智能化配電設備和數字化應用,支持工業園區局域電網和增量配電網建設,構建強簡有序、靈活可靠的城鎮配電網。以適用化、標準化和差異化為原則,精準改造升級,解決農村電網供電可靠性低、電壓穩定性差問題,提升農村電網信息化、自動化和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城鄉統籌、安全可靠、經濟高效、技術先進、環境友好的現代化城鄉配電網,居民生活人均用電提高至900千瓦時左右。
推進氣化內蒙古行動。依托跨省供氣管網項目推進區內長輸管道建設,加快管網逐級互聯互通,推進旗縣(市、區)供氣支線、工業園區供氣支線和大工業用戶供氣專線建設。到2025年,內蒙古西部地區基本實現管道天然氣“縣縣通氣”、東部地區實現管道天然氣“市市通氣”。對于邊遠地區,鼓勵通過煤層氣、LNG(CNG)等多氣源保障管道氣未覆蓋區域用氣需求。因地制宜布局城鎮燃氣應急LNG,推動共享國家管網LNG接收站、儲氣庫等調峰設施,構建多層次儲氣調峰系統,全面提升儲氣調峰能力。
提升農村牧區用能質量。提高農村牧區綠電供應能力,實施“千家萬戶沐光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在偏遠農村牧區和邊境地區發展分散式風電和分布式光伏電站,推廣風光互補、農光互補供電系統,建設農村牧區新能源微電網。因地制宜發展風、光、生物質、地熱能等清潔能源供暖,充分利用農村牧區豐富的禽畜糞便、秸稈等廢棄物資源,發展戶用沼氣,構建綠色、靈活、安全的農村牧區供能體系。
提升城鄉用能服務水平。深化能源“放管服”改革,建立客戶聚合、業務融通、數據共享的網上服務平臺,推廣能源申報審批事項一體化線上服務,實現能源基礎服務業務“一網通辦”。全面推進電力行業“三零”“三省”服務,通過持續優化電營商環境,持續提升“獲得電力”整體服務水平。加快推進城鄉用能服務均等化,提高農村用能普遍服務和能源公共服務水平。
完善能源開發收益分配機制。建立要素資源收益分配機制,推動被征用土地、草牧場的農牧民以土地、補償費、勞動為紐帶,參與煤炭油氣風光等能源資源開發,促進農牧民增收致富。發展壯大能源集體經濟,鼓勵嘎查村集體承包經營能源企業餐飲物業、復墾綠化、運輸施工等業務,豐富能源開發收益方式。加強現有光伏扶貧電站安全運維和全額并網消納保障工作,確保持續發揮扶貧效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
專欄11 惠民提升工
城鄉配電網改造升級:到2025年,中心城市(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3.5小時,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98%,城鎮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8小時,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7%。農村地區用戶年均停電時間不超過15小時,綜合電壓合格率達到99.5%。
氣化內蒙古:推動準格爾旗200萬噸/年煤炭間接液化示范項目,伊金霍洛旗煤直接液化項目一期工程第二、三條生產線,伊金霍洛旗年產16億/立方米煤制氣項目二期,赤峰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二期,準格爾旗40億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氣項目,鄂托克前旗40億立方米/年煤制氣示范項目,包頭年產40億立方米煤制氣項目建設。加快朝陽建平—赤峰、赤峰東北環線、烏海低碳工業園區等天然氣管道建成投產;推進蒙西煤制氣外輸管道建設;推進松原—白城—烏蘭浩特和中俄東線呼倫貝爾支線等天然氣管道建設,力爭實現蒙東地區主要城市管道天然氣覆蓋;建設包頭—臨河、察右前旗—化德等天然氣管道,力爭蒙西地區基本實現管道天然氣“縣縣通氣”;在呼包鄂烏(烏蘭察布)地區統籌建設LNG儲存儲罐。
第十二章 實施科技賦能工程,打造創新驅動試驗田
緊跟世界能源技術革命新趨勢,實施科技賦能工程,應用推廣成熟技術,示范試驗前沿技術,集中攻關影響能源發展的重大關鍵技術,營造能源創新發展環境,搶占能源新技術應用高地,打造創新驅動試驗田。
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堅持創新核心地位,加強能源科技創新體系頂層設計,完善科技創新激勵機制,著力解決制約自治區現代能源經濟發展的重大技術難題。培育一批國家級能源技術創新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推動自治區科研院所、高校、能源企業科研力量優化配置和資源共享,鼓勵開展聯合技術創新。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支持領軍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自治區重大能源科技項目,打造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技創新型能源企業。健全科技人才評價體系,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強化人才梯隊建設,培育一批能源科技領軍人才與團隊。到2025年,爭取國家支持建成國家能源“源網荷儲”研發中心。
推進重點領域創新應用。堅持戰略需求導向,加強應用牽引,在產業優勢領域精耕細作,盡快解決一批“卡脖子”問題。重點圍繞煤炭勘探開采、風光高效開發、氫能安全利用、儲能經濟應用、電網智慧運行、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領域,推廣應用一批應用已趨成熟的技術,試點試驗一批應用有待驗證的技術,集中攻關一批應用前景廣闊的技術,加速將能源技術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加強氫能、儲能等重點領域裝備自主創新,重點突破原材料和關鍵零部件制造瓶頸,加快形成裝備自主成套能力,推動風光氫儲上游制造升級,提升全產業鏈發展質量和效益。到2025年,井下無人智能開采實現產業化,新能源高效制氫規模化發展,推廣應用適應高比例、廣分布的新能源智慧調度技術。
推進創新示范工程建設。依托重要能源基地建設,充分發揮自治區能源市場需求大、實踐機會多、應用前景廣的優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點在井下機器人開采、礦區無人駕駛、風光高效發電、可再生能源高效制氫、氫氣高效儲運、先進大規模儲能、碳捕集封存與利用、源網荷儲一體化、智慧電力調度、虛擬電廠、柔性直流輸電等領域建設一批創新示范工程,提高能源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和裝備制造水平。
專欄12 科技賦能工程
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建設烏蘭察布國家能源“源網荷儲”研發中心。
推廣先進適用新技術: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高效電解水制氫和氫氣高效儲運,推動大功率燃料電池電堆關鍵技術產業化。
試點示范前沿新技術:在巴彥淖爾等示范國產化智能風機。
第十三章 實施區域合作工程,打造向北開放橋頭堡
發揮區位優勢和比較優勢,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實施區域合作工程,進一步深化周邊區域能源經濟合作,加強能源經濟向北開放力度,統籌“兩個市場”、用好“兩種資源”,形成向內共贏、向北開放的能源經濟合作新格局。
深化區域能源經濟合作。統籌優化能源重大生產力布局,推進清潔能源輸送走廊建設,加強對全國能源保障能力的建設。加強與黃河流域地區能源合作,推進與陜北、晉北、寧東地區的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深度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支持兩地優勢能源企業合力開發清潔能源,提升華北地區能源保障能力。深化與京津冀的產業對接合作,開創京津冀蒙合作新格局。積極參與東北振興戰略,在資源開發、產業發展、技術創新等領域與東北地區開展深度合作,加快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完善省際定期協商機制,加強能源供給保障合作。主動對接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一體化等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建設一批至華北、華東和華南的綠色電力外送通道,擴大清潔能源配置范圍。加強與長三角和珠三角地區能源領域合作,充分發揮雙方資源優勢,在氫能、大規模儲能等方面開展技術合作及成果轉化,共同推進雙碳背景下的內蒙古綠色轉型發展。深化與中東部地區產能、技術、人才合作,在風光氫儲能源裝備制造領域吸引優勢企業、研發機構、產業聯盟入駐內蒙古,形成共同推進、共建共享的產業合作模式。
加大能源經濟向北開放力度。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依托中蒙俄經濟走廊,深化基礎設施、跨境產能、能源貿易、科技創新等領域務實合作。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按計劃推進中俄東線天然氣管道建設,提升中俄原油管道二線(內蒙古段)利用水平。完善中蒙邊境地區電網,推進500/220千伏跨境輸電線路建設,實現向蒙古國南部電網多點供電。啟動邊境地區綜合能源基地建設研究,推動蒙古國東南部地區綜合能源一體化項目開發建設。加快滿洲里、二連浩特等陸港空網聯運主通道建設,推動連接蒙古國南部礦區與錫林郭勒盟的鐵路、公路和跨境雙向皮帶煤炭運輸通道建設。研究多種形式的能源互聯互通,打造優勢互補的能源合作格局。推動貿易轉型升級。推進中蒙俄能源貿易由“產能北上、資源南下”模式向合作開發模式轉變,探索“境外初加工+境內精深加工”跨境加工模式。支持區內企業在蒙古國建設能源初加工基地,在包頭市、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巴彥淖爾市、阿拉善盟等地區開展精深加工,將通道經濟轉變為落地經濟,引領泛口岸經濟發展。擴大煤炭、油氣等能源大宗產品邊境口岸貿易規模,增加礦用車、電力工程設備、新能源裝備以及能源深加工技術裝備等出口,推動邊境貿易向生產、投資、運輸、貿易一體化方向發展,擴寬能源貿易向北開放深度。深化產能與投資合作,加強“一帶一路”國際產能與裝備制造合作,重點在風電、太陽能等能源裝備等領域加強合作,搭建國際產能合作平臺,與沿線國家在園區規劃、設計、運營、管理模式等方面合作共享。支持區內能源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蒙古國塔本陶勒蓋、奧云陶勒蓋等煤田以及俄羅斯西西伯利亞和遠東地區油氣資源勘探開發,支持區內企業參與俄蒙油氣田、電廠、煤礦等境外能源資源勘探開發、項目工程設計建設。積極探索跨境產能合作金融支持,培育產能合作資本市場,拓寬產業發展資金來源,推動自治區與蒙古國、俄羅斯的產能合作轉型升級,形成緊密互聯的向北開放合作模式。深化能源科技創新合作。加強與沿線國家在能源清潔高效利用領域的技術研發和推廣合作,加強節能技術、能源裝備與重要部件的聯合研發與生產,合作構建因地制宜的多能互補、冷熱電聯產的分布式和區域新型能源系統。依托內蒙古國際能源大會、國際氫能大會等國際合作平臺,與德國、丹麥、芬蘭、冰島等國家在新能源開發應用領域形成深度合作伙伴關系,開拓向北開放新格局。
專欄13 區域合作工程
深化區域能源經濟合作:推進蒙西至京津冀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研究論證蒙西地區高比例新能源基地開發外送工程。
加大能源經濟向北開放力度:重點推動蒙古國南部地區跨境輸電線路項目建設,研究論證中蒙跨境綜合能源基地項目。加快建設策克、珠恩嘎達布其等能源運輸通道。
第十四章 環境影響及保護措施
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推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費、優化能源消費結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開展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修復,盡可能減少能源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實現能源開發利用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
環境影響評價。本規劃堅定不移走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十四五”期間,通過貫徹落實“一個目標”“三個轉型”“四大產業”“十大工程”,全區能源生產、消費對環境影響得到有效控制,可完成各項節能、降碳、減排指標。一是能源消費總量得到合理控制,2025年能耗強度較2020年下降1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顯著下降,能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二是有序推廣煤改電、煤改氣工程,大力實施煤炭減量替代,煤炭消費總量得以合理控制。2025年煤炭消費比重下降到74%左右,較2020年下降7.9個百分點。三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自治區能源布局和結構。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提高到18%,比2020年提高6.8個百分點。
環境保護措施。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等法律法規,切實落實規劃環評、項目環評、項目能評、排污許可等制度要求,嚴格實施相關能源環境治理措施,開展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修復,預防和減輕能源開發使用對環境的影響。依法依規對違反項目環評制度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切實落實現有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煤炭行業重點解決地下水滲透、地表塌陷和積存尾礦等問題,做好土地復墾、塌陷地整治利用和水土流失工作;優化煤炭運輸系統,進一步提高“公轉鐵”和點對點直達輸送能力,減少運輸過程的環境影響;煤炭儲備設施要重點加強防塵集塵、預防自燃措施。油氣行業要大力推進技術改造,采用清潔生產工藝,促進廢水循環利用;依照油氣管道運行規范,加強油氣管道安全監督與管理,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完善應急預案,防止發生泄漏、爆炸、火災等事故對環境的影響;優化油氣管網布局,推進管道共建、廊道共享和委托代輸,減少土地占用和建筑物拆遷,及時組織復墾,保護地形地貌。電力行業要嚴格新建機組環保準入和環保設施運行監督,完成在役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積極開展碳捕捉示范,加快推進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試點;加強煤渣、脫硫副產品、脫硝副產物等固體廢棄物的合理利用與處置,減少對水體、土壤等的影響;降低風機運行噪音和電網電磁輻射等環境影響。
第十五章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發揮各級能源主管部門在擬定能源發展規劃及組織落實方面的主導作用,嚴格履行職能職責,統籌指導和協調推進能源規劃實施;研究審議、督促落實規劃中的重大事項,協調處理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壓實有關地區和部門的規劃落實責任,推進工業園區、企業等投資主體以規劃為依據有序開展能源領域項目建設,確保各項規劃任務目標落地見效。
加強統籌協調。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綱要目標任務要求,對接社會經濟、生態環保、國土空間等行業規劃和區域規劃,同步完善煤炭、油氣、新能源、電力和科技等分領域規劃。建立健全規劃落實銜接協調機制,強化部門之間協作配合,統籌推進各項工作任務,及時研究解決規劃落實中遇到的問題。
加強監督落實。加強對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法規、規范標準等實施情況的監管,建立規劃實施、滾動調整、監督檢查、評估考核工作機制,保障規劃有效落實。推進各盟市制定年度行動計劃、年度發展指標和專項實施方案,確保規劃發展目標、約束目標和主要任務落實到位。將規劃確定的約束性指標分解落實到各盟市、有關行業和重點企業,將落實結果納入各盟市各部門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建立規劃實施常態化監測機制,開展規劃實施年度監測、中期評估和終期總結,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嚴格執行規劃調整工作程序,及時向社會公開規劃制定和調整情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
完善支持政策。鼓勵多元資本參與能源產業發展,支持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籌措能源項目建設和發展資金。進一步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氫能、儲能發展,推動再電氣化等轉型升級舉措的政策措施,完善開發主體優選機制。鼓勵新模式新業態先行先試,完善重點示范工程配套扶持政策,支持有條件就地加工轉化的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優先布局和審批核準。
守好安全底線。增強底線思維,強化風險意識,統籌化石能源供應和新能源發展,協同推進能源安全保供和綠色低碳轉型,確保能源安全穩定供應。完善能源保供預案,建立健全能源儲備調節體系,提升能源供應體系的韌性。密切跟蹤研判能源供需形勢,加強煤電油氣運協調保障,保持能源供需動態平衡。加強能源行業安全監管,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重大風險安全防范,提升本質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