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規劃提出,城市更新應堅持“留改拆”并舉、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原則上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
專項規劃依托“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有序引導各圈層開展更新工作。首都功能核心區立足政治中心服務保障,強調歷史文化保護與更新和諧共融;中心城區立足“減量雙控”,突出減量提質更新;城市副中心立足“騰籠換鳥”,強調高水平落實控規;多點地區立足優化城市功能,更新用地優先用于承接中心城區疏解;生態涵養區立足優化生態環境,更新用地適度承接與綠色生態發展相適應的城市功能。
規劃遠期目標至2035年完成全市557個更新街區的更新任務。“十四五”時期,聚焦178個城市更新重點街區,形成各區的主要更新資源及任務臺賬,發揮轄區和街鎮對于存量更新的統籌作用。
專項規劃還在全市劃定178個重點更新街區,梳理全市集中建設區內可更新建筑約2.45億平方米,以塊統條、以條促塊,做好基礎設施類系統保障、居住類保護更新、產業類“騰籠換鳥”、公共空間類品質提升,通過系統強化公共服務、市政和安全設施的支撐能力,推動城市環境品質、空間結構和功能效益的整體優化提升,為構建高質量發展新格局提供有效的空間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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