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發布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公告。公告中提出省級財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給予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8000元/輛。其中補貼活動推廣車型包含比亞迪、東風、奇瑞、小鵬汽車、吉利等多個車型。購車合同日期須在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限內。
原文如下: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公告
根據省政府工作部署,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促進消費有序恢復發展,按照《廣東省進一步促進消費若干措施》要求,現組織開展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貼范圍
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省內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可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該補貼與“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補貼不重復享受。
二、補貼期限
活動期限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購車合同日期須在此期限內。消費者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并獲得行駛證后應及時提交補貼申請,申請日期須在2022年11月30日前,逾期申請不予補貼。
如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將另行公告結束日期。
三、補貼標準
省級財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消費者給予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8000元/輛。
四、補貼流程
1.消費者通過手機微信登錄“粵省事”小程序,進入“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推廣車型。
2.消費者在經銷商處購買新能源汽車推廣車型后,由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審核系統協助完成信息登記。
3.消費者在省內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后,在“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填寫車牌號、收款賬號,上傳車輛行駛證、銀行卡信息,提交補貼申請。
4.經審核確認后,省級補貼資金轉賬至符合條件的消費者銀行賬戶。
五、監督檢查
省相關部門組織補貼活動監督檢查,發現篡改合同、弄虛作假、騙補資金以及質量、價格等問題的,及時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附件:1.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申請指南
2.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活動推廣車型名單和經銷商網點名錄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廣東省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申請指南
個人消費者在省內購買“廣東省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省內完成機動車注冊登記的,可申請新能源汽車綜合使用補貼。
一、申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購車合同;
(三)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在廣東省營業網點開戶的銀行儲蓄卡。
二、辦理流程
(一)查詢推廣車型和經銷商名單。
1.從5月1日起,通過省發展改革委網站或“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推廣車型和參與補貼活動的經銷商名單。(首次登錄“粵省事”的,需要按照指引進行實名注冊)。
(二)購車并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
2.在“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中點擊獲取校驗碼。校驗碼僅限本人使用。
3.到店購車。在購車時請向經銷商出示該校驗碼,并與經銷商確認補貼政策是否在實施。
4.購車并簽訂購車合同后,于當日督促并配合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審核系統上傳購車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資料,進行補貼申請預登記。
5.提車當日,請提醒經銷商在“新能源車購置補貼”登記審核系統補充上傳車輛發票、車架號等信息,完成預登記。消費者可在“粵省事”中查詢相關信息是否準確填報,如有錯誤應及時反饋經銷商進行修改。
(三)上牌并正式提交補貼申請。
6.在省內車管部門以本人身份完成上牌手續,取得車輛行駛證5個工作日后,登錄“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填寫車牌號、本人收款銀行賬戶、開戶行等信息,上傳車輛行駛證、銀行卡照片,確認無誤后,正式提交補貼申請。
(四)查收補貼資金。
7.在補貼申請提交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登錄“粵省事”小程序“新能源車購置補貼”欄目查詢補貼申請審核、補貼發放等狀態。符合補貼條件的,補貼資金在15個工作日內將發放至所填銀行賬戶;15個工作日后未收到補貼資金的,請咨詢經銷商。如因賬戶異常無法收款,請聯系經銷商并提供本人正常賬號信息,由系統后臺進行更新。
三、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提交的購車合同、購車發票、車輛行駛證、銀行卡均應為同一自然人。若不屬于同一自然人,將無法獲得補貼資金。
(二)請確保銀行賬戶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便于補貼資金的發放。
(三)申請人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一旦發現將立即取消其補貼資格,并依法依規處理、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