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擴大非化石能源電力裝機規模。推動儲能技術應用,提升電網消納、調峰能力。
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推行郵件快件綠色包裝,淘汰更新或改造老舊車船,推進綠色船舶示范應用,推動水路運輸、港口和機場服務、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運輸工具。
原文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加快
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
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現將《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天津市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
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方案
為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重點突破、創新引領、穩中求進、市場導向,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確保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推動本市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明顯優化,綠色產業比重顯著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碳排放強度明顯降低,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更加完善,政策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工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40%,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到11600家,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1.5%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14.5%,空氣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8%。到2035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重點行業、重點產品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生態環境根本好轉,基本建成生態宜居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
二、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
(三)加快工業綠色轉型升級。推行產品綠色設計,培育一批綠色制造單位,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天津子牙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為依托,開展汽車零部件、工程機械、醫療器械等機電產品的再制造業務和市場培育。發揮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天津自貿試驗區)和綜合保稅區優勢,拓展航空、船舶、數控機床、工程機械、通信設備等保稅維修業務,探索開展進口舊機電產品的再制造業務。(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生態環境局、天津海關、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粉煤灰、鋼渣等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促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在“雙超雙有高能耗”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構建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農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加強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認證服務,持續推進小站稻振興計劃,擦亮“津農精品”金字招牌,推動優質農產品進入全國高端市場。(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市規劃資源局、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到2025年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提高至90%,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強化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開展農業節水示范,推廣微灌滴灌、水肥一體化等高效節水技術。實施農藥、獸用抗菌藥使用減量行動,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市農業農村委、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發展林業循環經濟,開展生態標志產品、生態產品工程創建和申報工作。(市規劃資源局負責)實施《天津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2019—2030年)》。(市農業農村委、市規劃資源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海洋伏季休漁和相關水域禁漁管理制度。(市農業農村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培育150家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20個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創新發展都市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市農業農村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服務業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開展綠色商場創建,培育一批綠色流通主體。(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有序發展出行、住宿等領域共享經濟,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引導數據中心使用綠色技術產品,創建一批國家級綠色數據中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會展業綠色發展,宣傳貫徹相關綠色標準,推廣可循環使用的辦展設施,減少使用一次性材料。(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修訂完善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現場核查手冊,推動汽修等行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材料。(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倡導酒店、餐飲等行業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培育壯大綠色環保產業。開展綠色產業示范基地創建,鼓勵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開發區、產業園區明確主導產業,引導綠色產業集聚發展。(市發展改革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培育城市綜合運營服務商,推動布局固體廢棄物與垃圾處理、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河道及土壤修復等領域,構建綠色大環保業務格局。(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運輸委、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精準服務,培育一批專注于細分市場、聚焦主業、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貫徹執行綠色產業指導目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服務、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以環境治理效果為導向的環境托管服務等模式,引導產業發展方向。(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升產業園區(集群)循環化水平。制定實施天津市工業布局規劃,優化工業空間布局,引導產業協同聯動、集聚發展。(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對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查和監管,督促各產業園區管理部門依法依規開展評價,提升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效力。(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既有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改造,推動公共設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等。(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行產業園區綜合能源管理模式,建設電、熱、冷、氣等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綜合能源項目。(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推動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構建綠色供應鏈。推進產品全周期綠色環保,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實施綠色采購、打造綠色制造工藝。引導具備條件的企業探索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體系,申報國家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行業協會通過制定規范、咨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方式提高行業供應鏈綠色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
(九)打造綠色物流體系。優化運輸結構,促進大宗貨物和中長途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推廣高效運輸組織模式。高標準建設航空物流園,積極打造多式融合、靈活高效的貨運服務體系。(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市郵政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物流運輸組織管理,加快相關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發展甩掛運輸、共同配送。(市交通運輸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行郵件快件綠色包裝,淘汰更新或改造老舊車船,推進綠色船舶示范應用,推動水路運輸、港口和機場服務、城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領域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等綠色低碳運輸工具。(市交通運輸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郵政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天津港綠色智慧專業化碼頭科技示范工程,推進港口裝卸、運輸、倉儲等關鍵環節升級改造。(天津港集團負責)新改擴建碼頭工程(油氣化工碼頭除外)同步設計、建設岸電設施,港作船舶岸電使用率達到100%。(市交通運輸委、天津海事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天津港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規范發展。(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再生資源回收與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相銜接,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引導電池等產品生產企業開展生態設計、建立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統、探索建立逆向物流回收體系。規范報廢汽車拆解利用,探索廢鉛蓄電池收集和轉移管理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加強與生產企業合作,加強回收模式創新,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審核,開展再生資源綜合利用行業規范企業申報工作,完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體系,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社、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積極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貿易,支持綠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境外展會、開展管理體系認證和產品認證、申請境外專利,從嚴控制高污染、高耗能產品出口。(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深化天津自貿試驗區改革開放,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形成一批綠色貿易制度創新成果。(天津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
(十二)促進綠色產品消費。落實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加大政府綠色采購力度,推動市管國有企業建立綠色采購制度。(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節能環保技術推廣應用,引導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電商平臺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加強綠色產品集中展示和宣傳,挖掘綠色消費需求。(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認證機構信用監管機制,加強認證監管,推動綠色產品和綠色服務認證,推廣應用綠色產品。(市市場監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郵政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支持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引導全社會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法核查虛標綠色產品線索,嚴厲打擊能效、水效等虛標行為。(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宣傳貫徹餐飲行業制止餐飲浪費行為規范,堅決制止餐飲行業的浪費行為。(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建立健全市、區、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聯動工作機制,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扎實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計量監督專項檢查、郵件快件過度包裝和隨意包裝專項整治。(市市場監管委、市郵政管理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提升交通系統智能化水平,積極引導綠色出行。(市交通運輸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打造宜居生活環境。(市愛衛辦、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綠色生活創建行動,廣泛宣傳推廣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市發展改革委、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婦聯、市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十四)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完善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持續推進節能、提高能效。(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重,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擴大非化石能源電力裝機規模。(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儲能技術應用,提升電網消納、調峰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煤炭集約高效利用,進一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城鄉電網一體化發展,提高電網信息化、自動化、智能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天津市電力公司、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天然氣主干管網建設,加快天然氣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清潔能源供應保障能力。(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探索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研發。(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落實《天津市排水專項規劃(2020—2035年)》,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鞏固26條建成區黑臭水體整治工程治理成效,推動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廠網一體化”。(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廚余垃圾、建筑垃圾、糞便、園林垃圾、大件垃圾等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建設,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建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監管水平,嚴格執行經營許可管理制度。(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醫療廢物處置全流程監管,推進醫療廢物處置全流程監管平臺建設,完善中轉處置收集模式,提升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市衛生健康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聚焦核心技術研發和先進裝備制造,推進海水淡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將海水淡化水納入本市水資源供給體系,以應用場景為牽引,全面提升產業聚集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全國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規劃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推進土地等資源集約利用,合理避讓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國土空間,積極打造綠色公路、綠色港口、綠色空港。(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天津港集團、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交通運輸行業新技術推廣清單管理,更新發布天津市交通運輸新技術推廣清單,積極推廣輔助動力替代和節能燈具、隔聲屏障等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和產品。(市交通運輸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新能源汽車充換電、加氫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大工程建設中對廢舊路面、瀝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等廢棄資源的綜合利用力度。(市交通運輸委、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科學編制天津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構建“三區兩帶中屏障”的生態空間格局,打造“一市雙城多節點”的城鎮功能空間格局,引導城鎮空間高質量、綠色集約發展。加快推進“871”重大生態建設工程,到2025年一級管控區森林(綠化)覆蓋率達到25%。(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檢查,推動積水片改造提升排水能力,增強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研究建立本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制度,推動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污水治理、“廁所革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清潔田園建設、村容村貌提升等為重點,實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農村全域清潔化工程,建設一批農村人居環境示范村。持續做好農村老舊危房改造,打造干凈整潔有序美麗的村莊環境。(市農業農村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有農業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十八)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針對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技術創新的基礎需求,推動儲能、氫能、海水淡化關鍵材料和核心裝備、濃鹽水綜合利用等領域綠色技術創新攻關。(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優化科技創新平臺體系布局,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和平臺。推動北辰區、津南區、靜海區打造京津微創新中心。深化海河教育園區體制機制創新,加快產學研用深度融合,推進創新發展聚集區建設,打造“天津智谷”。支持南開區與天津大學、南開大學合力打造啟航創新產業區。圍繞西青大學城、東麗科研機構聚集區等科教資源密集區,培育研發產業聚集區,持續提升綠色技術研發能力。(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有關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通過實施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行動計劃、建立“雛鷹—瞪羚—領軍”梯度培育機制等措施,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市場導向明確的綠色技術創新項目。(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發揮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政策引導作用,支持綠色技術應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堅持“以用立業”,加強大學科技園、產業技術研究院等產業化載體建設,加速綠色技術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運營中心為核心,發展技術轉移機構,構建與國內外技術市場互聯互通的技術轉移網絡。鼓勵企業建設科技成果轉化中試熟化基地,培育一批綠色技術成果轉化示范企業。積極引導各類投資基金支持本市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市科技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廣泛征集、及時發布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加快先進成熟技術推廣應用。(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規劃資源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完善政策制度體系
(二十)強化政策制度支撐。持續完善強化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嚴格污染治理、實行環境信息公開、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綠色設計、推動綠色產業發展、擴大綠色消費等方面政策措施。(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執法監督,加強行政執法機關與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的工作銜接配合,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和問責力度。(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司法局、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落實天津市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健全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水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根據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環節情況,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計價、計量收費等差別化收費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和居民階梯電價、氣價、水價制度,持續鞏固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成果。(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積極謀劃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綠色環保產業發展、能源高效利用、資源循環利用等項目,爭取國家財政資金和預算內投資支持。(市發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等部門和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落實節能節水環保、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的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加強數據比對分析,開展政策落實和改革試點效應分析,做好資源稅征收和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工作。(市稅務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加強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評價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綠色信貸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等創新性業務。(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產品和服務,對環境恢復治理、資源循環利用、污染防治、綠色農業發展等項目提供綠色保險服務。(市金融局、天津銀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做好綠色產業上市、掛牌后備企業挖掘培育工作,著力推動符合條件的綠色產業企業上市、在新三板掛牌、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發揮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和自由貿易(FT)賬戶的優勢,為相關企業及綠色低碳項目跨境融資提供更加便利化的金融服務,支持募集人民幣資金調回境內使用。(人民銀行天津分行負責)
(二十四)完善綠色標準和統計監測制度。對接北京市、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規劃資源等部門,共同編制適用于京津冀三地的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推動實施《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T 29—204—2021),形成京津冀區域統一、全面、系統的綠色標準體系。(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對標國家標準,健全相關制度,加強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統計監測,強化統計信息共享。(市統計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深化天津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建設,推動市場機制在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中發揮更大作用。(市生態環境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適時推進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等交易機制建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務局、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二十六)抓好貫徹落實。各區、各有關部門要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動到位,將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各區要結合實際提出具體措施,確保本實施方案落實落細落地。(市級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七)加強統籌協調。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做好重點工作推動,及時總結推廣各區、各有關部門的好經驗、好模式。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國家最新部署,不斷優化細化政策措施,持續推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市發展改革委等市級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傳本市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工作成效,積極宣揚先進典型,適時曝光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嚴重浪費資源和違規亂上高污染、高耗能項目等方面的負面典型,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